Saturday, September 23, 2006

明光社緊急呼籲

各位兄姊:
接獲明光社志森弟兄的電郵作緊急呼籲現各教會、學校、團體及各市民大眾嚮應登報聯署行動。聲明是希望特區政府會就有關「肛交案」上訴裁決,要求聽取公眾意見及提出上訴。事關嚴重,請兄姊留意及關注,並以禱告紀念!

程美
23/09/2006


致教牧、校長、團體負責人及各界人士:
9月20日,上訴庭接納原訟庭法官夏正民以「性傾向歧視」為理由,裁定禁止21歲以下、16歲以上男性與男性肛交的法例,是剝奪男同性戀者進行性行為的權利,違反《基本法》及《人權法》,駁回政府的上訴。對此我們深表遺憾,希望特區政府會就有關裁決提出上訴並修訂條例中不清晰的地方,以免高危的肛交風氣在心智未完全成熟的青少年之間蔓延。由於法例影響深遠,我們現發起登報聯署行動,要求政府聽取公眾意見及提出上訴。現呼籲各教會、學校、團體及各市民大眾嚮應,一同向香港政府表達我們的意見。

明光社啟2006-9-21
(由於時間緊迫,請盡早回覆,最遲於10月16日中午前傳真或電郵回本社)

1. 費用:教會/團體200元,個人20元。登報聯署後若有剩餘款項,將撥作往後的相關跟進工作
2. 方法:填妥聯署表格後,請將表格連同入數紙或支票於截止日期前寄往本社,有關聲明將於10月底之前刊登,詳細登報日期及刊登報章,請留意本社網頁。
繳費方式: a. 支票付款:抬頭:「明光社」 支票號碼:
b. 「繳費靈」PPS服務 (商戶編號:9436) 付款編號:
c. 銀行存款:本社恆生銀行戶口號碼: 283-2338830,請將入數紙連同表格傳真或寄回本社。

本社地址:九龍長沙灣道833號長沙灣廣場二期503室 傳真:2743 9780 電郵:kimmy@truth-light.org.hk3. 如表格不敷應用可自行影印,或於明光社網頁http://www.truth-light.org.hk下載。4. 由於傳真經常會模糊不清,如可以的話,請將簽名以電腦打字再傳真或電郵來,謝謝。
* 如有任何問題,請致電27684204,聯絡鄧小姐 *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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